交易·中介利用条款

施行日期: 2026-07-30

第1条(目的)

本条款旨在就 EKCOW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提供的订单·预约·配送中介服务(以下简称“交易·中介服务”)的使用,规定公司与利用者·商家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,以及电子商务·通信销售中介相关事项和其他必要事项。

交易·中介服务包括向商家(餐厅、住宿、按摩等)提出·受理订单申请、确认·变更·取消预约,以及配送(或配送预约)中介。

第2条(用语定义)

第3条(适用对象)

本条款适用于下列情形。

对于国外商家,该商家所在国家·地区的当地法令可能优先于本条款适用, 公司在不违反当地法令的范围内适用本条款。利用者与国外商家之间发生争议时,可能适用当地管辖法院及法律。

第4条(订单服务)

4.1 订单的申请·受理

利用者所下订单,自商家受理·承诺之时起合同成立。因商家原因无法受理时,公司将通知利用者;若已付款,将采取退款等必要措施。

4.2 取消·退款

订单取消及退款条件遵循商家所定政策,以及「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 보호에 관한 법률」(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,国内)和当地消费者保护相关法令(国外)。公司作为中介者,协助商家与利用者之间的取消·退款手续。

4.3 责任范围

所订商品·服务的提供、质量、迟延、损害等责任,原则上由该商家承担。公司仅就提供交易·中介服务承担责任;就商家与利用者之间的合同履行,仅在中介者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
4.4 支付方式

订单·预约付款可按商家设定的方式进行(现场支付、转账、QR 支付等)。公司并非支付代行机构,而是作为中介者提供订单·预约信息传达及手续协助。

第5条(预约服务)

5.1 预约的确认

预约自商家确认之时起成立。商家拒绝或变更预约时,公司将通知利用者;若已付款,将协助取消·退款手续。

5.2 未到店(No-show)·取消政策

利用者未在预约时间到场(未到店)或取消预约时,可能适用商家所定的未到店·取消政策(取消费、未到店违约金等)。国外商家适用当地商家政策。

5.3 预约变更

预约日期时间、人数、菜单等变更遵循商家政策;公司协助转达变更请求并与商家协调。

第6条(配送服务)

6.1 配送中介

公司为利用者与商家·配送执行人之间的配送预约·订单提供中介。实际配送可能由商家或第三方配送员负责,公司仅提供相关中介。

6.2 迟延·事故时的处理

对于配送迟延、遗失、事故等,公司仅在中介者责任范围内采取措施;因实际配送执行人可归责事由造成的损害,由该执行人或商家承担。利用者可依商家·配送执行人政策及当地法令请求补偿·退款等。

6.3 配送跟踪

配送进度(受理、准备、配送中、完成等)可由公司中介并展示商家·配送执行人提供的信息。对展示信息的准确性·迟延,公司仅在中介者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
第6条之2(堂食·餐桌·QR)

利用者可通过商家店内餐桌、QR 码等申请订单、付款及使用服务,公司将该信息中介给商家。实际烹饪、提供及付款履行由商家负责。

第6条之3(PostChat·交易评价)

与订单、预约、配送、堂食关联的帖子一对一聊天(PostChat)及交易评价,是利用者与商家之间沟通·评价的功能。公司运营消息中介及举报·制裁政策;聊天·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及合同履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。

第6条之4(优惠券·网页访客)

第7条(通信销售中介·电子商务)

公司可能属于「전자상거래법」(电子商务法)上的通信销售中介者,实际买卖合同由利用者与商家订立。公司并非交易当事人,因此商品·服务的供应、退款、撤回要约等具体义务由商家承担。但公司作为平台运营者,可在保护利用者所需范围内运营政策与程序。

对国内商家适用大韩民国「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 보호에 관한 법률」(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)等;对国外商家,可能适用该国家·地区的相关法令。

第8条(条款的变更)

公司必要时可变更本条款;变更后的条款通过在服务首页或应用内公告而生效。如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,可停止使用交易·中介服务;条款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服务的,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。

第9条(准据法及审判管辖)

本条款依大韩民国法律规制并解释。但就与国外商家的交易,如该国家·地区的法律被强制适用,则依其规定。公司与利用者之间的争议,向「민사소송법」(民事诉讼法)上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。

附则

本条款自 2026-07-30 起施行。

© 2026 EKCOW. All rights reserved.

咨询: contact@wisetune.site